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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8-01942 | 分 类: 综合 ; 规划计划;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8年04月03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鄂政办发〔2018〕36号 | 主 题 词: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相关规定,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鄂府办明电〔2018〕1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全旗2018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片真情。
二、参加范围
全旗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直属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三、捐款用途
“博爱一日捐”20%的资金用作备灾救灾储备金;30%的资金用于人道关怀、灾害救援以及巩固“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等品牌项目;50%的资金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民生项目。
四、活动安排
(一)2018年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从 2018 年4月 3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二)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及所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充分征得单位职工同意的基础上,可由旗财政局一次性代收在职职工月工资总额的 1/30(一天的工资);有二级单位的部门,同时组织各二级单位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其余单位按上述标准自行组织募捐,并提供捐款人员名单。
(三)各直属单位的“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按照属
地管理的原则,将捐款交至驻地红十字会。
(四)旗内各大企业“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由各企业自行组织,将捐款统一交至旗红十字会。
五、其他事宜
(一)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由旗红十字会按照组织、管理、负责的原则组织承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博爱一日捐”善款要按要求交至红十字会统筹安排使用,不得截留。2018年年底前,旗政府督查室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博爱一日捐”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认识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将募捐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的有效载体,作为参与全旗精准扶贫脱贫工程的具体实践,广大领导干部、党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捐款,认真开展好募捐活动,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三)旗红十字会要加强筹资能力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拓展筹资渠道,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公益事业;要加强公信力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捐款的接收、管理和使用;要加强内部自律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通报捐款接收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审计监督,及时通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博爱一日捐”善款专项审计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管,切实做到让捐赠者放心、使受助者满意。
(四)旗红十字会要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报道“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宣传募捐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引导文明新风尚。
(五)旗(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征求意见表》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10日前报旗红十字会备案。
六、募捐方式
(一)现场捐款
地址:鄂托克旗政府原办公大楼(旧政府)108室
联系电话:6212866 6222568
电子邮箱:Hsz6222568@163.com
(二)银行转账汇款(请注明捐款单位和捐赠用途)
开户名称:鄂托克旗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内蒙古鄂托克农村商业银行阿尔寨街支行
捐款账号:7900 4012 2000 0000 0081 10
附件:1.征求意见表
2.2017年全旗“博爱一日捐”爱心榜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