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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尔巴斯苏木种植业面积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3472 分  类: 综合;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机构职能;业务工作;其它
发布机构: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8年01月23日
名  称: 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尔巴斯苏木种植业面积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阿政发﹝2018﹞4号 主 题 词:

阿政发﹝2018﹞4号

 

 

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尔巴斯苏木种植业面积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二级单位:

    现将《阿尔巴斯苏木种植业面积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
 2018  1 月 23 日

 

阿尔巴斯苏木种植业面积普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草原生态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结合第三次农业普查和鄂托克旗种植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农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自治区、市、旗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以摸清全苏木种植业发展状况,加强农田防护林带建设为主要任务,准确掌握全苏木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培育农牧业发展新动能,规划种植业结构新布局,加快推进种植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生产提质增效,为保护建设草原生态文明,全旗绿色、高效、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确保农牧民稳步增收。

    二、普查范围

    重点对我苏木粮食、经济作物及优质牧草等各类作物种植面积等进行普查。

三、技术规程

    开展全苏木种植业面积普查必须确保测量成果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1)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测绘机构进行外业实测和内业工作,形成图形并建立数字化管理系统提供有关数据。

(2)以2至3人组成测量小组,由苏木镇、嘎查村干部和嘎查村民代表及农牧户户主到承包地块指认地界,保障数据的真实性。采用GNSS(GlobalNavigationSatelliteSystem,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全站仪(RTK)等先进仪器测量承包地界址点、界址线等。

 四、基本步骤

    全旗种植业面积普查,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和时间积极有序、稳妥地开展。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2018年1月15日至1月20日):苏木镇成
立种植业面积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种植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协调,报送进度,部署安排。在嘎查村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7-9人组成的种植业普查工作审核小组,负责调查、审核、汇总、公示等具体工作,并调解矛盾和纠纷处理。在登记、调查、测量过程中将遇到重大事项应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依法议决。

    2.制定方案(2018年1月20日至1月25日):苏木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后,各嘎查成立种植业面积工作审核小组并将成员名单张榜公示,同时制定工作方案。

(二)准备前期资料:

    1.入户权属调查(2018年1月25日至1月30日):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牧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牧户进行确认签字后公示。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2.测量地块成图(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2月20日):按照技术规范要求,以150012000基本比例尺,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利用RTK全站仪进行测量,获得地块地理坐标点,绘出地块图形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3.公示审核(2018年2月20日至2月28日):由嘎查村认真审核种植业面积信息,在嘎查村进行公示。公示中农牧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

    4.核实确认(2018年3月1日至3月30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农牧户签字确认后,由嘎查村上报苏木镇人民政府,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旗农牧业局。

   (三)数据汇总阶段

    1.建立登记簿(2018年4月1日至4月10日):种植业面积簿要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并进行异地多种方式多地备份,以防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

    2.资料归档(2018年4月10日至4月30日):苏木镇、嘎查村两级专设档案室,配备专用档案柜集中保管普查相关材料。

    3.建立平台。苏木要建立关于种植业面积普查登记工作服务便民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稳步推进全旗种植业面积普查工作,成立由政府苏木达孟根吉嘎素任组长、政府副苏木达任副组长,苏日嘎木吉等为成员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实施方案、普查总结验收等组织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林牧水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召开辖区嘎查村会议,推选指界代表,统筹指导。嘎查村要做好地块的调查测量纠纷调解、确认公示等工作。同时召开村民小组大会,推选3至5名代表配合调查队伍开展调查审核,现场指界工作。

    (二)加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种植业普查的重大意义,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及时曝光违法违纪案件,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管理。苏木纪委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普查数据严格进行抽查监督,确保数据准确真实,谁签字、谁负责,对弄虚作假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春季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调运苗木,抽调业务骨干深入苏木,加大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控制性价格措施,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积极推广深耕、深松、水肥一体化节水技术。全面提高我旗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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