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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0479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2018年01月09日
名  称: 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文  号: 鄂城行执字〔2018〕2号 主 题 词:

  旗政府办:  

  按照旗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立即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送如下: 

  一、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对照现行使权责清单情况,结合年初领导分工调整和各股室、大队人员重新调整,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细化股室、大队职能职责,定人定岗,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追责有据的常态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有序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按照市、旗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法治审核工作。一是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二是重新调配现有执法记录仪、照摄像设备装备,基本保证了一线执法人员各类记录装备的配备,为逐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双公示”工作,切实抓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的日常使用,全面加强一线执法人员文书制作能力,确保案件文书资料的全程记录。五是强化督查,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跟踪督促指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体制改革将划入更多职能职责,现有执法装备的配给不能满足正常的执勤执法工作。 

  二是分类存档保存工作量大,还未形成高效的执法全过程记录、分类、归档工作运行机制,仍存在分类不明确、记录不完整、存档不及时的问题。 

  四、下一步计划 

  (一)全面规范执法文书文字记录,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二)加强执法记录仪、照(摄)相等执法装备的配备,力争实现对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三)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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