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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社保局2017年工作结和2018年工作安排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7-00720 分  类: 其他 ;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鄂旗社保局 发文日期:2017年12月12日
名  称: 鄂托克旗社保局2017年工作结和2018年工作安排
文  号: 鄂社发(2017)56号 主 题 词:

政府办:

2017年我旗社会保险工作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各项社会保险工作开展顺利,运行平稳。现就我局2017年工作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律宣传

2017年以来,我局通过在乌兰镇地区开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宣传活动及深入棋盘井工业园区、蒙西工业园区、企业、社区甚至居民家中发放《社会保险法》、养老、医疗等各项保险宣传单3万余份。

二、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一)职工养老保险。截止2017年全旗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046人,其中企业职工参保人数为23372人,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2.3万人的101 %。企业职工缴费中断率控制在3 %以下;参保职工的个人帐户建帐率达100%。1-9月份基金实现收入26985万元(其中利息收入48万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24200万元的111%。

1-9月份,我旗为6646名离退休人员(其中:遗属抚恤人员414人)发放养老金和遗属补助费15049万元,现基金滚存结余131592万元,继续保持了社会化发放率和按时足额到位率的两个100%。

(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截止9月底,全旗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02998人(其中:职工27011人,居民30156人,新农合45831人),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10.32万人的99.8%;征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164万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12270万元的82%;收回城镇居民医疗费608万元(其中个人缴费590万元),1-9月份共支出职工医疗保险费715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649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费支出1045万元,基金结余3450万元。

(三)工伤、生育保险。到9月底,全旗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39330人;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3.92万人的100%;工伤保险征缴基金2210万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2100万元的105%;1-9月份我旗为323名工伤人员支付工伤保险金2235万元,现基金滚存结余1460万元。 

截止9月底,全旗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41010人,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4.06万人的101 %;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为1349万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1440万元的93%;为751名生育女工支付生育待遇581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887万元。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截止2017年10月底,全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为32962人,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3.05万人的102%;享受待遇人数为10727人,发放养老金3563万元。1-10月份,收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581万元(其中个人缴费611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0728万元。

(五)新农合参保缴费情况。2017年,全旗新农合参保人数45831人,其中少数民族18393人,参保率96%,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50元,少数民族个人缴费由市、旗两级财政承担,到目前,收回个人缴费687万元,其中财政代缴五保户、低保户和少数民族共计279.14 万元,尚有少数民族代缴费275.9万元全部到位。中央补助资金1510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到位300万元。1-10月底,总报销医疗费2782.09万元6593人次(其中,门诊费292.63万元1845人次,住院费2489.46万元4748人次),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支出149.52万元。大病保险137.89万元,2016年底基金结余1881.48万元。

三、全民参保

我旗已完成5025人的信息采集工作完成了总任务数5025人的100%,已经完成参保任务。

四、棚户区改造工作

按照旗委政府要求,正在稳步推进旗委、政府下达我单位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全体干部职工入户走访调查基本完成。

五、鄂托克旗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情况的汇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局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情况汇报如下:

整合情况:我旗于2016年8月11日进行了工作部署并成立鄂托克旗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山丹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副旗长哈永宏、政协副主席冯润冰同志担任。具体工作部署:人社部门负责做好新农合机构、职能、编制、人员、资产、经费、基金、档案和信息数据等接收工作;卫计部门负责做好新农合机构、职能、编制、人员、资产、经费、基金、档案和信息数据等移交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做好机构划转、职能和内设机构调整等工作;发改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和定点医药机构收费价格、收费项目的市场监管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宣传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工作;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在校在园学生儿童参保的衔接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整合工作中参保人员户籍身份认定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优抚对象、低保、特困等人员身份认定工作和缴费补助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办理新农合基金账户整合工作,安排参保补助资金,并做好人员和工作经费的划转工作,同时负责整合过程中的资金保障;国资部门负责做好新农合资产转移划拨工作。鄂托克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鄂托克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构的通知》(鄂旗机编发〔2016〕50号)文件,撤销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级事业单位旗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其职责划转到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旗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6名编制整建制连人带编划入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将新农合原有专户注销,同时建立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户。

2018年工作思路

以十八大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鄂托克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体系,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主要抓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社会保险法》宣传贯彻工作;继续扩大职工养老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覆盖面,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规范基金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2018年度目标任务

到2018年底,力争职工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四项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9万人、2.6万人、4万人和3.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3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9万人。

三、2018年度我旗社会保险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全力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和其它社会保险待遇的足额支付;根据市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实施2018年企业离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积极推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按时发放。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一是在巩固前几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基金征收、待遇计发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以40岁以下应参保人群为扩面重点,采取措施解决困难群体参保缴费,力争到2018年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在99%以上,缴费中断率控制在1%以内,确保到龄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我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通过几年的探索创新,虽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我们将继续以城镇无业居民和在校(园)生为扩面重点,到2016年底覆盖率在95%以上。

(三)加强社会保险审计稽核工作。

加大对参保单位的稽核力度,充分利用稽核手段,促进企业参保缴费。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不定期进行抽查,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本地住院和外出就医的管理体制机制,杜绝医疗、工伤、生育待遇的不合理支出。加强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和建立健全指纹系统生存认证制度,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切实防范冒领基本养老金行为。

(四)继续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积极推进标准化管理服务社区建设,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增强社会化管理服务能力,提升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帮助指导有条件的社区开展养老护理服务、退休人员公寓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

(六)提高业务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增加经费投入,增添便民设施,不断完善服务条件,大胆改革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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