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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工作站关于呈报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05/2017-00600 分  类: 综合 ;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水土保持工作站 发文日期:2017年11月01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工作站关于呈报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文  号: 鄂水保字〔2017〕60号 主 题 词:

 

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工作站

2017年工作总结2018年工作思路

 

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在旗委、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站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会议,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水保理念,坚持探索和完善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为依托,以牧户为单元,以节水饲草料基地建设为突破口,以禁休牧为手段,实行沙、田、水、灌、草、封相结合的牧区水保综合治理模式,努力推进我旗水土保持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2017年全旗水保治理任务为19万亩,其中种植水保林6万亩(乔木林1万亩,沙棘0.05万亩,其它灌木4.95万亩),生态修复13万亩。截至目前,我旗已完成治理任务19万亩,100%完成全年治理任务,其中种植水保林5.03 万亩(乔木林1万亩,沙棘0.12万亩,其它灌木3.91万亩),完成全年任务的100%;生态修复13万亩,完成全年任务的100%。

㈠主要完成的业务工作

1.扎实推进水保重点项目建设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

2015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

2015年度项目区位于乌兰镇包日呼舒嘎查。项目总投资97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02万元、地方配套268万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km2。建设水源工程20处,节水灌溉54处。现已完成全部治理任务,并通过市局初验。

2016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

2016年度项目区位于乌兰镇包日呼舒嘎查,项目总投资72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36万元、地方配套184万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平方公里,建设水源工程30处,节水灌溉10处。

现已完成水源工程和节水灌溉工程全部任务,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13平方公里,剩余林草措施,明年3月底全部完成。

2017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

2017年度项目区位于苏米图苏木察汗敖包嘎查,项目下达投资计划99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22万元、地方配套268万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平方公里,建设水源工程40处,节水灌溉30处。

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级评审,进入招投标阶段。

2014年度京津风沙源结余资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区位于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利用2014年结余小流域国家投资189.56万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4平方公里。

项目现已开工建设,计划年底完成80%治理任务,明年3月底完成全部治理任务。

2017年沙棘经济原料林项目

2017年度实施沙棘经济原料林基地建设2000亩。项目区位于乌兰镇马新布拉、包日呼舒嘎查,木凯淖镇乌兰其日嘎查。

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通过市局验收。

布日都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区位于乌兰镇新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公里。项目建设围绕乌兰镇新区乌兰湖两岸按照园林设计标准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河道两岸绿道建设,景观园林建设,河道护坡建设及凉亭、驿站、小桥、果皮箱等附属设施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自治区水利厅评审,进入招投标阶段。

乌兰镇轻工业产业园区水土保持返还治理项目

项目区位于鄂托克旗轻工业产业园区内,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市级返还治理治理经费)。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平方公里。项目建设包括:园区主干道两侧景观绿化建设和边坡防护建设。

项目现已通过市局评审,督促设计单位尽快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报市局批复。

2.努力做好已完工项目竣工验收

今年我单位顺利完成了2014年度哈马太返还治理工程、2015年度布龙湖水库库区返还治理工程、2016年度包日塔拉返还治理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3.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建设

通过我单位积极争取与国家水利部监测中心达成科研合作,“包日呼舒水土保持风蚀监测站”办公区已建成,被列入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体规划下一步在水利部监测中心技术支持下,共同完成监测实施方案及各监测站点布设,着力提升水土保持监测对我旗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支撑能力。

4.稳步推进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在加强治理的同时,经常性地深入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水土保持工作督查,督查率在80%以上,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努力防止造成水土流失二是规范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单位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整章建制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开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程序,公开收费办法和项目标准。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执法机构、人员、装备、收费、检查、验收、治理、文书档案和内部管理作了规定。

今年全旗开发建设单位共编报5个水土保持方案(其中2个开发建设项目通过自治区水利厅审查、2个通过市水保局审查、1个通过旗审查);另外有4个开发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其中2个开发建设项目通过水利厅验收、2个通过旗级验收)

从7月份开始到目前,我单位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和《鄂尔多斯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472万元(其中煤炭1771万元、非煤矿山2400万元、开发建设项目301万元)。

5.强化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加大《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力度。单位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日等有利时机,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画、宣传水杯、宣传抽纸、悬挂标语、手机短信宣传口号、广场大屏与电视节目播放《水保法》及宣传语等形式,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民的水保法制观念、水忧患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年,印宣传手册600份,悬挂和张贴标语10余条,制作宣传水杯2000个,制作宣传抽纸5000盒,为依法行政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

二是组织业务培训。今年组织了次业务培训,分别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鄂尔多斯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机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不断加强系统自身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以学以致用的好作风、提升谋划工作的高度,以严谨高效的作风、强化工作落实的力度,以务实担当的作风、提高破解难题的能力,以严格自律的作风、加大执行纪律规矩的力度”四个目标要求,努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要深化拓展“学”。全面反复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精神,尤其是针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还要结合水保工作实际,学习全国、自治区、全市水保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二要深化拓展“做”。要细化“做”的标准,对照“八倡导、八抵制”,进行经常性的“党性体检”,做到政治过硬、品质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三要坚持深入“改”。要突出分层分类,深入查摆问题。要勇于较真碰硬,切实加强整改。要着眼取得实效,狠抓制度落实。四要从严抓好“查”。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做好动态监督,持续传导压力。

  2.切实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

    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支部多次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党章、党纪等,提高党员政治理论素养,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三到两强”服务制度,认真实施党员干部驻村服务群众工作,健全完善了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活动成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旗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制,全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扎实开展党务公开、务公开和民主决策工作

    3.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与防汛工作

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我站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汛前,对全旗的5座骨干坝逐一进行了专项检查,掌握了5座骨干坝的蓄水情况,严格落实淤地坝防汛责任制和值班制度,畅通通信渠道,摸清安全隐患,制定并启动了《鄂托克旗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防汛应急指导性预案》,一年来未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4.狠抓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及精神文明建设

党支部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水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与解决个别性、群体性的思想认识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做好政治理论的宣传教育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制订《意识形态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安排了3次意识形态知识理论学习,进行了2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调查问卷,召开5次会议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市、旗会议精。学习本职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和知识,学习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所需要的各种知识,通过持续不断地学习,切实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综合业务素质。继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乡风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抓好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5.精准扶贫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落到实处

2017年帮扶5国贫户,9市贫户,全年累计入帮扶户12次,落实市贫户每户1万元的产业扶持款,帮助用于市贫户发展养畜和产业支持,党员集资为3名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了每人每年1000元助学金。

按照“巩固、完善、规范、提高”的要求,不断加强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制度,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全面落实各项措施,营造了防范措施健全、治安管理规范、杜绝案件发生、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环境,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6.全力抓好统战和档案管理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旗统战会议精神,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把统战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开展了党员干部与统战对象结对子活动,培养、引导党外干部积极参与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相关规定,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目标,逐步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切实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努力实现由自治区二级向自治区一级档案室迈进

此外,我单位积极开展信访、普法依法治理、保密等各项工作,使之协调有序推进。

㈢存在的问题

1.水保专业技术人员短缺我单位历来技术力量薄弱,不能独立编制水保项目实施方案,不能独立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只能委托上级有资质的业务部门完成,既拖延时间,又增加费用。为此,我单位急需2名以上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来充实我旗水保生态建设队伍。

二、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水土保持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以坚定不移地依托项目“发展产业、打造精品,建设民生水保”为主线,坚持预防保护、生态修复、人工治理、监督执法“四措”并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景观(旅游、文化)效益“四效”并重,坚定不移地依托项目“发展产业、打造精品,建设民生水保”,真正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与地方农牧民的增收致富紧密结合,真正调动农牧民参与水土流失治理与管护利用的积极性,真正达到“治一方水土、兴一个产业、富一方百姓”的多赢目标。

2018年工作安排

㈠工作思路

坚持按照“发展产业,打造精品,建设民生水保”发展思路,按时完成在建项目的完工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重点抓好新建项目的开工建设和阶段验收工作,保证各项重点工程有序进行,效益充分发挥。

㈡拟上项目

做好2018年度的京津风沙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工作。提前谋划2017年-2020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区选址和方案编制工作。做好乌兰镇新区东外环线水土保持返还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㈢重点任务安排及举措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完成2016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项目剩余所有建设任务,组织完成自验工作。加快推进2017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施工建设工作,保证2018年6月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布日都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所有建设工作,保证2018年6月前完成全部治理任务。及时完成轻工业园区水土保持返还治理项目的开工建设工作,争取2018年6月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做好2018年拟上项目的申报、批复和开工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淤地坝防汛安全生产。2018年上半年完成已建5座骨干坝的移交工作,进一步压实5座骨干坝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淤地坝工程全年安全度汛。

三是推进水土保持创新发展。加强全旗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通过与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合作,及早开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数据分析应用,为全旗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争取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无人机等新技术手段,完善我旗的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 

四是加强开发建设项目审批和补偿费征收。切实保护水土资源,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批工作,督促生产建设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依法足额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是继续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统战、精准扶贫、安全生产、普法、信访和档案等工作,推进机关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工作站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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