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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工作站关于呈报过去五年工作总结和今后五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05/2017-00589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水土保持工作站 发文日期:2017年07月05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工作站关于呈报过去五年工作总结和今后五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文  号: 鄂水保字〔2017〕43号 主 题 词:

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工作站

过去五年工作总结和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一、过去五年工作总结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任务完成情况

  20122016年全旗共完成水土保持治理面积100.9万亩,其中种植水保林38.86万亩,人工种草8.04万亩,生态修复54万亩;此外完成保护面积30万亩,100%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1.哈达图小流域坝系工程

项目区位于阿尔巴斯苏木陶利嘎查,项目区总面积34.05平方公里。建设骨干4哈达图1、2、34号骨干坝。项目总投资462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70万元,地方匹配92万元。4座坝总控制面积26.13平方公里,总库容297.09立方米,拦泥库容96.78立方米,滞洪库容143.82立方米,可淤地41.81公顷已完成全部计划投资和建设任务。

2.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

五年累计实施了4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米拉壕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二期、三期、四期工程八一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112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903万元,自治区配套112万元,市级配套112万元;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5.74平方公里。已完成全部计划投资和建设任务。

3.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012年至今,实施了1个生态清洁型治理项目乌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48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84万元自治区配套49万元市级配套48万元,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5平方公里。已完成全部计划投资和建设任务。

4.水土保持返还治理项目

从2012年至2016年,共实施6个返还治理项目伊仁陶乐盖小流域返还治理项目蒙西镇新民村小流域返还治理工程朱日和返还治理项目哈马太水土保持返还治理工程布龙水库库区水土保持返还治理项目包日塔拉水土保持返还治理项目,总投资885.22万元,综合治理任务面积6.682平方公里。

5.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二期工程

2014-2015年度项目共下达投资207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522万元,地方配套548万元;下达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35平方公里,水源工程52处,节水灌溉66处。累计完成综合治理35平方公里、水源工程52处、节水灌溉66处;完成投资2070万元。

6.沙棘原料林项目

2013年种植沙棘原料林500亩,2014年种植沙棘原料林300亩,累计完成投资100万元。

稳步推进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在加强治理的同时,经常性地深入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水土保持工作督查,督查率在80%以上,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努力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二是规范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单位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整章建制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开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程序,公开收费办法和项目标准。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执法机构、人员、装备、收费、检查、验收、治理、文书档案和内部管理作了规定。

是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日等有利时机,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画、宣传水杯、宣传抽纸、悬挂标语、手机短信宣传口号、广场大屏与电视节目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及宣传语等形式,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民的水保法制观念、水忧患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为依法行政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

四是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2012-2016旗的开发建设单位共编报60个水土保持方案,其中1个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水利部审查、30个通过自治区水利厅审19个通过市水保局10个通过旗水保局;有20个开发建设单位通过验收,其中1个通过水利部验收、13个通过自治区水利厅验收、5个通过市水保局验收、1个通过旗水保局验收。

    主要做法及经验

1.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为为项目持续争取实施奠定了基础。五年来,非常重视项目前期规划工作,相继完成了 《鄂托克旗十二五水土保持发展规划(2010-2015)》、《鄂托克旗十三五水土保持发展规划(2016-2020)》,建立了近、中、远期相结合的水土保持项目储备库。项目建设提前规划、提前布局、提前设计,为项目争取和实施奠定扎实基础。

    2.强化监督执法,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深入人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行五年,《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行,每年深入城镇区、工矿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活动,使水土保持国策深入人心。在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同时,不间断地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坚决查处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和破坏治理成果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3.加快推进水土保持返还治理建设。以返还治理补助资金为引导,积极争取市级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在城镇区、工矿企业、经济园区、新农村新牧区周边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打造精品工程,实现景观(旅游、文化)效益,助推全旗生态旅游发展。

二、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总体思路

今后五年,全旗水土保持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精神及全市水土保持规划总体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抢抓国家新一轮加大水利水保投资的良好机遇,全面推进水土保持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以坚定不移地依托项目“发展产业、打造精品,建设民生水保”为主线,坚持预防保护、生态修复、人工治理、监督执法“四措”并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景观(旅游、文化)效益“四效”并重,坚定不移地依托项目“发展产业、打造精品,建设民生水保”,真正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与地方农牧民的增收致富紧密结合,真正调动农牧民参与水土流失治理与管护利用的积极性,真正达到“治一方水土、兴一个产业、富一方百姓”的多赢目标,为我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奋斗目标

今后五年的项目坚持科学规划、规模治理、统筹推进的建设思路,规划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50平方公里,年均30平方公里。全旗水土流失累计治理度达67%,计划项目建设投资7500万元。项目建设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重点治理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在突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依托项目发展草产业、林果产业带动牧民增收致富。依托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治理,在城镇区、工矿区、经济园区及新农村新牧区周边打造生态精品工程,助推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工作措施

1.组织实施好1个续建项目。按争取年度投资计划认真推进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实施期10年(2013-2020年),今后五年计划投资5000万元。

2.加大力度争取1个国家投资项目和1个市级投资项目。一是积极争取将我旗列入革命老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区,项目建设五年一期(2018-2022年),计划投资2000万元。二是按照市级总体规划,每年争取安排1-2个水土保持返还治理项目,今后五年计划投资500万元。

3.进一步强化预防监督工作。加大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强化水保服务意识和执法程序意识,规范行政执法权力和行政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流程。认真落实“一方案三同时”制度,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度,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理和监测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管理,加大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4.加强行业能力建设,推动水保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一是严格按照旗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强化机关自身建设。二是完善水土流失监测网络,稳步推进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数据分析应用。三是加强我旗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预防监督管理能力。

 

  鄂托克旗水土保持工作站           20177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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