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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呈报物业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20/ |
分 类: 其他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房管局 |
发文日期:2017年03月23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呈报物业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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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房发〔2017〕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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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鄂房发〔2017〕31号 签发人:兰峰
鄂托克旗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呈报物业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根据《鄂尔多斯市物业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鄂住房发〔2016〕232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今冬明春物业行业平稳运行,我局积极组织开展物业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小区公用部位及外观检查整治情况
我局采取物业企业自查与物业监察队督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对全旗住宅小区电梯、消防设施设备及通道、井盖、机房、泵房、水电气管道、给排水管网、公共区域防护网、监控系统、门铃对讲系统、围墙、化粪池等设施设备和楼道内杂物堆放以及小区车辆停放、电动车充电等方面安全情况进行了多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物业公司及时整改。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一是与全旗32家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和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开展全旗物业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包括小区公用部位及外观检查、老旧建筑安全排查、防汛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细致的检查制度,指定专人对小区内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消防设备、设施用电及违规改变、拆除、封堵消防设施和通道的情况,乱接、乱拉临时用电的情况;在小区内随意燃烧垃圾杂物的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按规定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制定消防设备维修制度,并作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主要内容,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正常、良好、有效的运行。保障消防通道、楼梯走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在通道堆放杂物。
三、明确各类安全应急联络人员
各物业企业要明确秩序维护人员、维修人员及联系电话,做好24小时交接班及值班记录。明确及上报治安、消防、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联络人及联系电话,并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
四、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物业企业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及检查结果报至旗房管局物业办。同时,要加强反馈汇总工作,及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并按统计报表要求,每月6日前将大排查检查结果报至旗房管局物业办。
鄂托克旗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3月23日
鄂托克旗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