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鄂北产能建设指挥部: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鄂北产能建设指挥部天然气勘探井(JPH-400)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乌素其日嘎,新建天然气探井1口,JPH-400井口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36'10.88",
东经108°35'31.05",建设内容包括钻井、环保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5万元。
《报告表》认为,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措施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采取泥浆不落地的技术。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尽可能缩小施工活动范围,并及时采取场地洒水等措施,减少裸露土地面积和扬尘。管沟分层开挖并按原序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生态植被恢复措施与计划,并安排足够的生态恢复专用资金,保证生态措施落实到位。采取妥善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强化废水处理与回用。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旱厕定期清掏;钻井废水必须妥善处置,不得外排。
4、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对钻井期产生的岩屑进行属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和运营期产生的清管废渣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建设单位须做好闭井期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闭井期产生的各类废水和固体废弃物须集中后统一处置,不得乱排。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
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我局委托鄂托克旗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该项目从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评文件应重新审核。如果建设地点、规模、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3日
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