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税收信息化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应用水平逐步提升。今年以来,鄂旗地税局积极响应上级要求,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数据质量管理联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地税发〔2017〕88号)文件精神,不断探索提高税收数据质量的措施办法,努力夯实征管基础数据,做到局领导包片负责,业务股室把关监督,分局(所)税收管理员恪尽职守,形成了以征管考核指标为纽带,以金税三期平台为支撑,以绩效考核为依托的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全新数据质量管理模式。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科学调度、合理分工。
旗局党组在税收数据质量考核工作中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提高征管数据质量作为一把手工程,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数据质量管理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旗局税收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实施等工作。把征管数据质量考核作为我局当前的重要工作,周密部署,科学调度,合理分工。
二、各司其责、齐抓共管,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税收数据质量联动工作包括三期数据、后续管理、日常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涉及到信息中心、纳税服务分局、税收综合管理股、税收风险管理分局、收入规划核算股等相关部门。
由信息中心负责保障提供金税三期系统操作规范;由纳税服务分局制定特殊用例的管理办法,对特殊用例(如申报错误更正、历史补偿用例等根据实际存在情况筛选出的特殊用例)和特殊业务的使用和办理设置权限,将办税服务前台工作人员的出错率及风险系数与绩效奖挂钩考核。
三、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好数据入口质量监管关。
各相关部门配备专兼职税收会计人员,负责各核算单位的税收核算工作;由综合管理股和纳税服务分局开展对办税服务前台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征管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的集中培训学习,并由综合管理股协调解决外网申报系统应用中遇到的问题,指定专人及时负责申报和征收业务的指导工作和协调软件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同时结合欠税变动率、数据标准性、征管数据质量等相关绩效考核指标对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等数据前台入口录入的税收基础数据质量进行考核把关;由风险管理分局对评估和查补税款要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录入,进一步规范评估和查补税款的录入流程和入库核算手续。
四、建章立制、全程跟进,落实异常税收数据监控运维制度。
我局建立了异常税收数据监控运维制度,抓住核心制度环节,全程跟进管理,全面规范运作,确保了税收数据质量联动的稳步提高。由收入规划核算股负责及时发现并按时将会计账务处理、报表核算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数据推送给各相关部门(纳税服务分局和综合管理股)进行核对,督促产生异常数据的相关部门及时将需要通过后台运维解决的问题按流程推送给各部门进行处理异常数据;由信息中心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规定,对解决的数据问题进行运维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