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民族事务局

鄂托克旗举办2017年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培训暨全旗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表彰大会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4/ 分  类: 民族、宗教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文日期:2017年10月15日
名  称: 鄂托克旗举办2017年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培训暨全旗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表彰大会
文  号: 信息35期 主 题 词:

10月12日,鄂托克旗2017年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培训及全旗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表彰大会在鄂托克旗蒙古族综合职业中学隆重举行。旗委常委、旗委统战部部长乌仁其木格和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哈永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鄂尔多斯市佛教协会会长洛桑次成、旗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门都巴雅尔和旗佛教协会会长、副会长参加会议,会议由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白牡丹主持。

乌仁其木格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会议精神,加强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规范宗教行政执法,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宗教工作有效开展。要抓好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和引导,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表彰活动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载体,把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把法治精神融入到宗教界的讲经讲道中。

乌仁其木格要求,要加快“愿管、敢管、会管”的苏木镇、旗直部门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干部队伍和“信仰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及“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宗教工作能力。

哈永宏在讲话中指出,全体宗教人士和宗教工作干部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任务,实化推进措施,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哈永宏强调,要全面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依法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种非法宗教活动。鼓励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等方面发挥有益作用,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迈出新步伐。要加强教风建设,使宗教人士努力做到有所行、有所止,有所为、有所戒。

会上,表彰奖励了全旗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2个、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11名、基层宗教工作先进个人2名。

来自全旗8个寺庙的164名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和旗统战部、民宗宗教事务局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了为期1天的宗教政策法规、宗教教规、寺庙管理、宗教队伍建设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由鄂尔多斯市委党校巴图青克乐教授、鄂托克旗消防大队副队长孙大龙和鄂托克旗佛教协会会长李格沙德授课。

培训期间,鄂托克旗委统战部、旗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鄂托克旗人民医院,为全旗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进行了免费体检。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莫日根达来


网站声明  丨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