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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调整全旗宗教工作嘎查村(社区)专职联络员相关事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4/ |
分 类: 民族、宗教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
发文日期:2017年09月01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调整全旗宗教工作嘎查村(社区)专职联络员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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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民宗事函〔2017〕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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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巩固基层宗教工作基础,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宗教工作嘎查村(社区)专职联络员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宗教工作嘎查村(社区)专职联络员由嘎查村(社区)支部书记或主任(副主任)兼任。
二、每个嘎查村(社区)都要配备一名宗教工作专职联络员。
三、请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给予高度重视,认真配备宗教工作专职联络员,务必于2017年9月8前将宗教工作嘎查村(社区)专职联络员名单纸质版报送至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股(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中心A座411室),电子版发至204220489@qq.com。
联系人:阿斯哈
联系电话:6213025 13704777843
附件:鄂托克旗宗教工作嘎查村(社区)专职联络员登记表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