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现将“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随文上报,请审阅。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6月27日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7年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旗委、政府重点工作和市民委目标考核要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宗教社会稳定为重点,突出抓好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为全面完成2017年度工作任务开了好头。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分解落实目标责任。把年度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重点纳入到了苏木镇、旗(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并联合旗委统战部抓好了平时监控工作。
(二)抓好民族工作。在充分筛选、实地检查的基础上,上报自治区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预计争取项目资金106万元。同时,组织工作组对2016年度市、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继续推进敖包节推展活动,承办了鄂托克旗巴特尔乌兰敖包公祭活动。
(三)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在继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的基础上,举办了“同心共筑草原梦”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文艺晚会,晚会由开场舞蹈“心中的歌”和情景诗朗诵“民族团结之花”、数来宝“谁也离不开谁”等12个节目构成,荟萃了歌舞、音乐剧、民乐合奏、大合唱等多种艺术表演形式,展现了鄂托克旗多种文化相互交融、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景象,反映了鄂托克旗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真实场景。
(四)强抓宗教事务管理。对全旗8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调研,部署了宗教安全、消防安全、寺庙防雷等工作,签订了相关安全责任状。投入资金13万元,帮扶修缮查汗敖包庙。投入资金7万元,着手寺庙固定资金登记,规范寺庙财务管理,寺庙简介、喇嘛介绍、寺庙规章制度等全部统一制作上墙。
(五)促进蒙古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推进市面蒙汉文并用治理攻坚战,整顿市面牌匾37个、完成牌匾网上审批649个。加强蒙古语文翻译工作,帮助各苏木镇、旗直部门翻译大型会议材料和市面蒙汉文并用文字资料约15万字。组织全旗蒙古语文翻译人员参加了自治区、市蒙古语文翻译工作继续教育培训班。在此基础上,联合旗委宣传部、旗委统战部举办了以“学法规、促团结、构和谐”为主题的“喜迎自治区成立70周年”鄂托克旗蒙古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来自全旗36个代表队的108名选手参加竞赛。
(六)强抓机关建设。一是深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和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落实旗委、政府重大决策进行了部署,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按照目标要求,全面完成了2017年干部职工义务植树任务。四是加大干部管理。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请销假、休假、考勤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棋盘井地区市面蒙汉文并用治理工作存在实际困难。棋盘井镇区市面牌匾数量远高于乌兰镇地区,且其蒙汉文并用准确率还不到80%。对此,建议上级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扎实推进棋盘井地区市面蒙汉文并用治理工作。
二是寺庙防雷防盗设施不全。8个藏传佛教寺庙没有修建防雷避雷设施,缺乏自动感烟、感温等现代化报警防火设施和电子监控等防盗设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注重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深入调研,继续充分做好中央、自治区、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年内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至少300万元,大力扶持发展民族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二)推进少数民族贫困救济和扶贫攻坚。联合旗扶贫办、旗就业局,以进城少数民族农牧民、少数民族未就业大学生、农村牧区和城镇少数民族贫困户为主要对象,举办少数民族精准扶贫职业技能培训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劳动技能和收入水平。在此基础上,按照市民委工作安排,并依托八省区蒙古族传统文化教育基地,举办蒙古族民俗礼仪、服装服饰、民族手工艺、美容美发、家政、兽医等培训班,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创业就业与发展。
(三)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媒体宣传和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民族团结手拉手活动等多种平台,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活动,全旗上下将继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加强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并多层次地开展“互观互检”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同时,找准民族团结进步与城市民族工作的结合点,开展少数民族下岗失业人员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帮扶活动,以点带面、梯度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四)促进民族文化教育和民族体育事业发展。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帮扶阿拉克苏勒德祭祀园区继续完善内部设施,积累更多的苏力德文化底蕴。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完成马具、毡毯、皮革制作技艺等多种蒙古族传统工艺制作过程的拍摄录制。认真落实蒙古族大学生就学补助政策,消除蒙古族大学生上学难的问题。注重民族体育事业发展,对协会和牧民自办的民族体育运动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五)强化宗教领域安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坚持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着力解决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到8个寺庙和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私设聚会点,加强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完善宗教预警机制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我旗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加强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切实组织好宗教活动场所大型宗教活动。坚决取缔乱建寺庙,帮扶修缮合法寺庙。年内,利用旗级寺庙维修资金,并积极争取上级寺庙修缮保护资金,对全旗8个寺庙进行不同程度的修缮。
(六)抓好寺庙管理和宗教队伍建设。开展1次寺庙管理专项督查,深入排查寺庙内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努力做到寺庙和谐、活动规范。全面实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切实提升寺庙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宗教教职人员作风建设,积极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关心帮扶宗教教职人员生活,按时足额发放喇嘛定补,特别关注孤寡鳏独喇嘛生活,从养老、医疗、住房方面给予帮扶,妥善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年内,举办一期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和宗教工作嘎查村(社区)联络员培训班。
(七)加快发展蒙古语言文字事业。以棋盘井镇、蒙西镇为重点,继续加强市面蒙汉文并用治理工作,健全工作机制,争取市面蒙汉文并用达到100%,准确率、规范率达到99%以上。在机关单位开展每周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活动,积极创造和谐共进的语言环境。建立蒙古语文翻译人才数据库,发展壮大蒙古语文翻译队伍。认真落实蒙古语文翻译补助政策,充分调动翻译人员工作积极性。鼓励出版蒙文图书和少数民族题材的广播影视创作,支持蒙古语言文字网站和新兴传播载体有序发展。加大少数民族古籍的抢救、保护和整理工作力度。
(八)加大部门自身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管干事,又要管思想,管作风,杜绝浮躁之风、庸俗之风、奢靡之风。建立健全教育和激励党员干部的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党员干部的光荣感、责任感,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在党内形成奋发向上的氛围。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切实营造风清气爽、廉洁高效的机关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