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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人民政府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8-02375 分  类: 综合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8年05月07日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人民政府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鄂政办发〔2018〕56号 主 题 词: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托克旗人民政府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

  2018年,全旗政务督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委、旗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督查工作新要求,增强督查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全旗重点工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同志交办事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落实等内容,实行清单式管理、台账化推进、销号式督查,切实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以抓铁有痕的干劲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实效,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我旗取得三大攻坚战胜利打好坚实基础。

  一、抓好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主要督查税费征缴工作及政府债务化解方面各项举措的落实情况;农牧区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情况。

  脱贫攻坚方面。主要督查年度减贫任务目标推进情况,包括扶贫资金统筹投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扶贫重点嘎查村“企业+党支部+合作组织+贫困户”模式构建以及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提高贫困人口大病报销比例政策落实情况。

  污染防治方面。主要督查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棋盘井、蒙西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棋盘井矿区采空区、赛乌素地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情况。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主要督查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品牌创建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牲畜改良、疫病防控等综合服务保障情况;“两禁一平衡”、“七区一线”绿化、防护林种植、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情况;乡风文明建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

  提高工业运行质量方面。主要督查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情况;棋盘井园区规划拓展、蒙西园区化工产业准入等园区功能配套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提升三产发展水平方面。主要督查新启动旅游项目及现有景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现代物流产业整合优化和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情况,推动物流产业多元化专业化发展,电子商务从示范引领向全面普及转变。

  改善城镇总体面貌方面。主要督查年度旧城改造和新区提升各类工程和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小区物业管理、冬季供暖和新建小区房产证办理等民生问题落实情况。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方面。主要督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平台开发应用情况;草原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以及户籍制度、文化事业、教育卫生等领域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抓好民生事业发展方面。主要督查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就业培训、教育队伍建设、公立医院改革、医保异地结算、公租房使用情况;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方面。主要督查“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政务公开和诚信施政情况;“三公”经费支出,“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市、旗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二、抓好领导批示和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反馈

  认真执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制度等四个督查工作规范的通知》(鄂府办发〔2015〕121 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督办制度》(鄂府办发〔2015〕130 号)和《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5号),落实各部门主体责任,确保领导批示和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到位。准确把握和理解会议议定内容和领导意图,掌握问题症结所在,认真开展分析调研,提出解决思路和办法,推动问题彻底解决。严格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适时催办、全程督办,及时反馈进展情况,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重大紧急事项做到专人盯办,保证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实现快办快结快反馈。突出全程要素管理,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较大的事项要实地调查和复核回访,确保督办督查经得起考验。

  三、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

  全面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细则》(鄂府办发〔2016〕19 号),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民主监督、促进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的重要任务来抓。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办理工作的认识,在思想上由“要我办”向“我要办”转变、在办理上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分析研究,带头分解任务,带头督促落实,自觉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建立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规范办理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工作流程、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形成职责明确、重点突出、衔接紧密、运转流畅、督办有力、落实到位的工作格局。加强协调配合,各承办单位要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涉及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调,牵头办理落实,并做好答复意见的汇总工作。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及时将会办意见报主办单位,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办理效率。加大座谈、调研、走访力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采取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意见,深入了解建议、提案的背景和意图,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办理准确性。加大督办力度,采取建议、提案“二次办理”和通报、考评等多重手段,推动建议提案有效落实。全面推开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办理信息,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实际成效。

  四、提升政务督查工作质量和水平

  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高润喜在全区政府系统督查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创新工作理念,树立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既是落实者、也是督查者,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查认识、查作风、查责任的理念,推动督查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督查机构牵头、各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大督查”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内外结合、普遍覆盖的大督查工作格局。创新督查方式,灵活应用大督查、小督查、专项督查、常态督查等方式,探索运用“互联网+”、“网上督查室”,开展第三方评估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参加督查活动,拓宽开门督查渠道,凝聚各方力量,不断提升督查方式的开放性。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分类建立督查台账,紧盯领导关心的重点、社会关心的热点、制约发展的“堵点”、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重点督办,紧盯不放;聚焦政策落实中“中梗阻”“卡在最后一公里”等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针对性建议。加强督查结果应用,加大表扬激励力度,建立健全督查问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有效提升督查成果运用的激励性,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竞相作为的良好局面。各级督查干部要旗帜鲜明、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善抓落实,争做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履职尽责、作风形象的典范,确保中央、自治区、市和旗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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