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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劳动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8-02369 分  类: 劳动、人事、检察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8年04月25日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劳动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文  号: 鄂政办发〔2018〕48号 主 题 词: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规条例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监管,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2018年劳动执法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8年劳动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旗委常委、政府旗长 

          副组长:王福义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白朝格吉乐图 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巴雅尔图     旗人社局局长 

          邢拥军       旗人社局局长 

          敖敦图雅     旗人社局局长 

          高志光       旗住建局副局长  

          闫学军       旗公安局副局长 

          陈立志       旗安监局副局长 

          王伟平       旗煤炭局副局长 

          万景华       旗总工会副主席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高广峰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发展局局 

          王海燕       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综合管理局局长  

          付永刚       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李振华       旗社保局局长 

          王额尔德木图 旗就业局局长   

          白振刚       旗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局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社局,办公室主任巴雅尔图同志兼任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范围。全旗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建筑施工企业、有用工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检查时间。2018425日至85日,为期100天。 

  (三)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2.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情况(包括招用劳动者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私招滥雇现象,招聘人员是否收取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 

  3.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解除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是否依法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是否依法送达劳动者本人一份,辞退员工是否履行手续,是否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情况; 

  6.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规定的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执行休息休假制度,是否存在延长工作时间现象,职工加班加点是否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等); 

  7.用人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 

  8.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9.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执行情况(包括是否按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对特种行业职工是否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等); 

  10.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登记、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有无拖欠社会保险费情况等); 

  11.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务派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情况; 

  12.检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落实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工人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姓名、时间等;重点检查建设领域劳务派遣企业执行“一册三账一证一牌”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的情况,即:工资、考勤和订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制度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13.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工资发放情况、劳动用工管理和其它相关手续办理及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落实人社部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内蒙古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内政办发)2016120号文件的情况 

  1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情况(包括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注册资本、固定场所、办公条件、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收费制度等,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专职管理人数和派遣用工人数及比例,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         

  15.各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和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16.对已被认定的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进行复核;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检查步骤和方法。 

  1.检查步骤:分执法检查和总结处理两个阶段; 

  2.检查方法:实行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所有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档案。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进行分类,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对用人单位职工工资表、职工花名册、规章制度等资料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排查。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听取用人单位汇报。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存在问题做出相应的处理,并下达处理决定书。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旗人社局要提高认识,制定方案,集中力量、开展好这次劳动用工大检查,及时上报检查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拟定今后劳动保障工作意见。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用人单位提高守法意识,增强守法观念,增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全体执法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严肃执法纪律,检查中必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做到检查有记录、违章有处理、处理有结果、结果有反馈,实行严格的行政执法问责制。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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