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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8-01945 分  类: 综合 ; 规划计划;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8年03月30日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计划的通知
文  号: 鄂政办发〔2018〕40号 主 题 词:

各科室、二级单位:

  现将《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计划》印发给你们, 请严格执行。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四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五届旗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每个党员干部拒腐倡廉的意识,根据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巩固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教育在防治腐败中的基础性地位;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目的,进一步提高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二、总体要求

  1、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重要性认识,政府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到人。

  2、坚持求真务实,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在抓落实上下功夫,把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纳入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之中。

  3、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有效形式,健全学习制度,保证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到位。

  4、以教育为契机,树立廉洁勤政的先进典型,在学习教育中,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以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感召力。

  三、组织领导

  1、政府机关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带头学习。

  2、办公室负责学习总体安排,准备学习材料,负责学习记录和考勤等组织工作。

  四、具体安排

  2-3月份:由机关党组书记结合落实旗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党课。

  4-5月份: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6-7月份: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8-9月份: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10-11月份: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12月份: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五、学习方法、时间和人员

  (一)方法:

    1、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2、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二)时间:2018年2月至12月

  (三)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含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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