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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报2017年度草原野生植物管理工作总结及2018年度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计划》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50/2017-00559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其它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7年12月01日
名  称: 鄂托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报2017年度草原野生植物管理工作总结及2018年度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计划》的报告
文  号: 鄂草监发〔2017〕51号 主 题 词:

鄂草监发〔201751

 

鄂托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报

2017年度草原野生植物管理工作总结及2018年度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计划》的报告

 

鄂尔多斯市草原监督管理局:

    鄂托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报2017年度草原野生植物管理工作总结及2018年度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计划》的报告,现随文呈报,请阅示。 

                     

 

                  二○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鄂托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草原野生植物管理工作总结

2018年度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计划

    鄂托克旗位于鄂尔多斯市西部,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牧业旗,全旗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其中草原面积为2962万亩,可利用草原2772万亩,现辖六个苏木镇。

鄂托克旗气候的显著特征是干旱少雨,风沙多,素有“十年九旱,年年有灾”之说,草原生态十分脆弱,易受破坏。多年来,经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草原生态得到恢复,甘草、麻黄草资源面积不断增加,生长旺盛,现将2018年度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计划及2017年度草原野生植物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 2017年甘草、麻黄草资源分布、采挖量

    (一)甘草资源分布及计划采集量

全旗现有甘草资源分布在阿尔巴斯苏木陶利嘎查和阿如布拉格嘎查境内,面积70万亩,适宜采集量1000吨,无采集计划。

    (二)天然麻黄草分布及计划采集量

全旗现有麻黄草资源分布面积为6.6万亩,年适宜采集量约为1700吨,2017年计划采集160吨,主要分布在鄂托克旗南部的三个苏木镇1240万亩草原内。其中苏米图苏木伊连陶勒盖嘎查0.3万亩,大额尔和图嘎查1万亩,斯布扣嘎查0.6万亩,查汗敖包嘎查0.3万亩,小额尔和图嘎查0.1万亩,以上面积内的采集量约80吨;乌兰镇红旗嘎查1万亩,马新布拉格嘎查2万亩,敖伦淖尔嘎查0.3万亩和阿尔巴斯苏木哈图嘎查1万亩。

    (三)人工麻黄草分布及2017年采集量

全旗现有人工麻黄草分布于我旗乌兰镇境内,主要分布在乌兰镇镇区周边,在全旗严格禁止采集天然麻黄草期间,旗委、人民政府出台多项鼓励优惠政策,以乌兰镇为轴心,周边许多农牧户种植麻黄草,但由于种植期间麻黄草价格较高,等到生长能采集时价格相对较低,加之面积不大,没有形成规模,收购企业少,绝大部分农牧户将种植以后重新翻种其它农作物,现有面积约300亩,适宜采集量150吨,计划采集量100吨。

二、2018年甘草、麻黄草采集量计划

天然麻黄草计划采集量500吨,人工麻黄草计划采集量150吨;甘草无采集计划。

    三、采挖时间

一般定于每年1015日至1231日。

    四、监督管理措施

(一)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环境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各部门大力宣传各专业法律法规,新闻宣传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宣传五部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麻黄草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形成要多样、方法要灵活,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苏木镇要充分认识甘草、麻黄草资源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具体方案,狠抓甘草、麻黄草的保护和建设工作。

(三)坚决实行麻黄草专营、许可证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事麻黄草的收购和经营业务。

(四)对麻黄草的采集必须依照五部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麻黄草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凭《采集许可证》采集,没有《采集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在实际采集时,首先要由采集户提出申请,由草原监督管理局或林业局实地勘查后确定采集面积和数量。

(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集麻黄草的违法行为。草原监督管理局会同旗禁毒大队、林业局加强巡逻检查,采取法律手段,依法严厉打击违法采集麻黄草者。

(六)建立麻黄草资源的保护和建设责任制。要按照谁培育、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麻黄草保护和建设责任制。各苏木乡镇根据麻黄草资源所属地域,与牧户签订麻黄草资源管理、保护和建设责任制。

四、存在问题

一、《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作为草原监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在保护草原生态,合理利用野生植物作为前提,而现在将人工种植列为监管,其土地性质并不是草原,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应该予以明确。

二、林草存在矛盾。我旗天然甘草、麻黄草生长分布地区,原来全部属于农牧户承包经营草原。近几年,有很多地方已发放《林权证》,目前林业部门还没有甘草、麻黄草采集收购管理办法。而这些地方如果采挖,是否能发放《采集证》,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主题词:草原  野生植物  采集收购  总结  计划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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