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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旗房征局关于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48/ 分  类: 其他 ; 其它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房屋征收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7年11月07日
名  称: 鄂旗房征局关于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文  号: 鄂征字〔2017〕127号 主 题 词: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我局围绕全旗工作大局,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工作的同时,稳妥推进单位各项工作的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党务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㈠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

围绕我局中心工作,积极落实主要领导抓党建、负总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及时制定了房征局2017年度党支部工作学习计划,认真落实了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及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

㈡抓好党员管理、积极上缴党费

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做好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上半年完成1名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上报1名重点发展对象,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按时足额上缴党费,上半年23名党员共缴纳党费5609元,并及时进行公示。在旗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组织全局党员积极参加了“智慧党建”工作,认真完成了党组织及党员个人星级评定工作。

㈢加强党员思想意识形态

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努力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按照《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我局按期选举出新一届党支部组织成员。加强完善房征局学习制度,坚持每两周组织集中学习一次。共组织集中学习18次,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了《榜样》、十九大开幕式等重要文献记录片和现场直播。我局支部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心谈话2次。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组要求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三重温一续写”活动,每名党员抄写党章1次,入党申请书1次,入党志愿书1次,召开专题讨论会1次,网上有奖知识测试1期(共3期)。领导讲廉政党课2次、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两学一做”专题网宣2期,进一步夯实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树立起以学为基础、做为关键的意识,确保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切实入心入脑。

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今年我局按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两个责任”,继续贯彻落实相关各项规定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警示教育。

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为根本,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反对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努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上半年我局全面落实各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落实“两个责任”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有力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年初我局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部署会议并作出具体工作安排。为了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综合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局领导与纪检组组长、副局长,分管局长与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是筑牢反腐倡廉底线。召开支委会制定印发了《鄂旗房征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细化意见的通知》,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连续组织全体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2次38余人次,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房征局中心事业同步推进,协调发展。通过开通房征局微信、微博公众平台,各个征收推进组设立了群众意见箱,畅通了群众的诉求渠道,加强了监督力度,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

    二、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㈠草拟乌兰镇2017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方案、补偿安置办法、房屋产权认定办法、老弱病残优先选房户认定办法等相关文书,通过政府论证并发布实施。

㈡完成了2015年剩余66户、2016年620户和2017年50户共736户棚改任务,完成了对二完小操场、疾控中心扩建、蒙医院住院楼扩建、育花幼儿园扩建、都斯图路绿地、苏里格西绿地、农行北停车场共19户公益项目的征收工作,基本完成了王府、苏里格街西、育英改造区的棚改工作。

㈢对2017年棚改范围内居民进行了民意调查、情况摸底统计、委托鄂尔多斯市华瑞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乌兰镇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了征收改造区房屋价值评估、房屋产权公示和老弱病残登记核实工作,征收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

㈣就原拆迁范围内剩余住户征收问题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部分企业同意签订“放弃剩余住户征收承诺书”,企业剩余住户由政府实施征收,以此解决拆迁区内环境脏话差问题,整体解决拆迁区遗留问题。

㈤与房管、城投、发改等部门对接,提供了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及相关配套资金所需材料,确保棚改资金及时到位。

㈥与开发企业对接,对企业与政府之间涉及拆迁安置问题的账务、原拆迁工作中产生的政府政策补贴等账务问题进行核对梳理,为开发企业办理产权证提供相关依据。

㈦全年共接访接待信访事项32批次,化解矛盾28项。

㈧通过公开招标程序选聘1家房屋拆除公司,对已征收房屋实施拆除工作。

    三、存在问题

㈠安置房源不足

在实施2016年棚改工作中,已消化房源526套,且大多为四层以下低楼层房源,目前剩余房源909套,其中期房538套,且剩余房源普遍存在地理位置偏,楼层较高,未彻底建设完工,手续不完,安置难度较大。

㈡低楼层房源与实际需求不符的问题

根据目前摸底调查情况,申请有老弱病残情况的优先选房户有近300户,但剩余一二楼低楼层房源只有129套,且政隆园房源占绝大多数。实际需求与可供应房源差距较大。

㈢已安置房源不能时办理产权证

近几年回迁户安置房源均存在产权证未办理问题。2016-2017年实施的棚改房屋征收及去库存工作置换安置的房源,大多不同程度存在问题,按征收安置协议约定内容一年内办理产权证的难度较大,存在居民上访等社会稳定风险隐患。

㈣棚改安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计划实施2017年棚改任务是在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开展,所以存在资金不及时到位可能会引起社会矛盾的隐患。

㈤单位专业人员不足。人员不足,尤其是电脑操作、文秘、财务等方面人才匮乏。

 四、今后五年及2018年重点工作

按照国家对棚改工作的政策支持情况,根据棚改贷款到位情况,计划利用未来五年时间完成乌兰镇范围内所有平房的征收工作,使乌兰镇居民居住条件有一个大幅度提升,乌兰镇面貌有明显改观。2018年主要工作如下:

㈠继续保持“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机制,不断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巩固教育成果,努力建设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房屋征收队伍。

㈡认真持续开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专项学习、新《党章》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使全体党员干部从政治理论修养到工作能力都得到全面发展和进步。

㈢鉴于目前棚改资金尚未到位,我局计划与住户先行签订有条件货币补偿协议,协议不约定付款时间和交付置换房屋时间,以实际付款为生效条件。

㈣根据贷款支付情况,全面完成300户征收任务。

㈤完成拟建市场地段房屋征收工作。

㈥尽最大努力消化政隆园库存。

特此报告 

                  

                      鄂托克旗房屋征收管理局

                  2017年11月1日

 

 

 

 

 

 

 

 

 

 

 

 

  鄂托克旗房屋征收管理局             2017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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